??? 科學的政績觀受制于理想信念、宗旨使命、歷史傳統、客觀現實、教育引導、個人實際等諸多因素,科學的評價機制是最規范、最有力、最持久、最無聲的規制和導向。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完善和推行科學的評價機制特別是政績評價機制。
必須確立科學的政績評價意識。由于長期注重觀念式印象,忽視實證性分析的思維定式,“攀比心理重、評價意識弱”的現象由來已久,不知評價為何物、有何用、如何為的認識缺陷普遍存在。必須大力培育對于評價的普遍關注和廣泛認同,激起以科學評價亮實情、論功績、行賞罰的強烈要求和自覺參與,及時將政績評價納入黨委領導工作謀劃和專業部門課題研究的重要議事日程,為構建科學的政績評價機制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礎、群眾基礎和組織基礎。
必須建立科學的政績評價體系。科學的政績評價機制,是一項難度很大而又必須實施的復雜工程。從現行的評價情況看,評價種類不齊全、程序不規范、監督不嚴密,特別是評價標準不具體、不明確、不便于操作,定量不精確,定性不準確的問題,在已推行的評價制度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鑒于構建科學評價機制固有的難度和評價基礎及實際需求,必須積極而又現實地、總體設計而又逐步實施地、注重進度而又嚴格標準地、區分不同用途和不同對象地建立完善層次豐富、類型完備、有機運行的政績評價機制。比如,在突出綜合考評的重要性和含金量的同時,也要擇重實施專項考評,讓年度綜合成績不夠突出,但在某項具體工作中卻有優異表現的單位和個人,得到如實的展示和應有的肯定。又如,在安全穩定工作評價中,就要根據不同單位的性質特點、安全風險、事故后果、主觀過錯、日常管理教育等相關因素實行綜合評定,將自身查找的問題與上級查處的問題相區分。科學認定和公平體現安全穩定工作的主觀努力程度、客觀進步幅度、落實措施力度和工作實際成效,體現安全穩定工作的可知性和可控性。通過科學的評價,真正讓不同的績效全盤展示,讓先進的單位自動凸顯,讓優秀的人才脫穎而出。
必須實現科學的政績評價運用。評價的目的在于運用,正確處理并切實運用評價結果,才能充分發揮科學政績評價的重要作用。要確立評價結果在利益分配中突出而相對穩定的地位,體現對評價結果的高度尊重,如實而及時地在恰當范圍公示評價情況,聯系單位和個人的利益分配情況,昭示二者之間緊密的對應關系,用科學的政績評價,形成只有全身心的苦干加上高水平的巧干創造出優異的業績,才能在科學的機制中獲得肯定的評價,才能實現單位的發展和個人的進步,從而有效地遏制形式主義、欺上瞞下、虛報浮夸、沽名釣譽等不良風氣,有力地促成“靠素質立身、靠實績進步、靠貢獻受惠”和踏踏實實做事、勤勤懇懇創業的科學政績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