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扎實實抓落實”,是我們對待工作應有的態度和作風,也是黨中央反復強調的一個問題。但在一部分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中卻存在著許多不扎實、不落實的現象,群眾對此很不滿意。這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重要的一點就在于,一些同志并未真正理解扎扎實實的含義,并未真正做到扎扎實實。
有的同志認為,扎扎實實就是“上邊怎么說,下邊怎么做”。于是,對待上級的指示、要求、精神生吞活剝,“原汁原味”地照抄照搬。這種不加分析、不切實際的生搬硬套,看似“扎扎實實”、“不走樣”,實際上無異于消極怠工。因為,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情況千差萬別,即使相同的工作要求和任務,落實到不同的單位便具有了特殊性,生吞活剝、照抄照搬不可能抓好落實。只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把上級的指示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共性與個性、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矛盾,精心做好具體化的工作,把上級的原則規定變為可操作的措施,才能達到“上情”與“下情”有機的結合,才能使上級指示、要求、精神真正發揮效用。
有的同志認為,扎扎實實就是立規矩、定制度。于是,熱衷于召開會議、發文件、定措施。固然,召開會議、發文件、定措施,都是抓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方法。但會開了不等于工作落實了,想到了辦法不等于做好了工作,制定了措施不等于解決了問題。決策的制定和方案的部署,事情只進行了一半,還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確保決策和方案的貫徹落實。如果用講話落實講話,用會議落實會議,用文件落實文件,缺乏得力的措施和扎實的行動,落實就會變成落空。唯物辯證法認為,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對內容具有反作用。為形式而形式,甚至以形式傷害內容,就是形式主義。因此,真正的扎扎實實不僅要做好立規矩、定制度的上篇文章,更要做好抓落實的下篇文章,在深入調查研究、切實掌握實情的基礎上,對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注、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逐個研究解決辦法,對定出的措施逐條抓好落實,對建立的制度逐項貫徹執行。只作一般號召,缺乏具體指導,只提措施,沒有扎實的行動,再好的文件、決策也只能是一紙空文。
也有的同志認為,扎扎實實就是事必躬親、大包大攬。于是,不分權責越俎代庖,事無巨細“親自動手”,把該基層抓的事自己抓了,把該基層解決的問題自己解決了。這種“保姆式”抓落實的方法,束縛了基層的手腳,影響了基層的積極性,同時也助長了基層的惰性和依賴性。誠然,為了工作的落實,各級機關必須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積極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但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基層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為基層排憂解難,而不是包辦代替,獨斷專權。因為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決定因素,基層的工作最終要靠基層自己去做。只有領導和機關的積極性,沒有基層的積極性,抓落實只能是一句空話。只有上下一起努力,變“一頭熱”為“兩頭熱”,才能使上級的決定和部署在基層得以真正落實。
我們提倡的扎扎實實,簡單地說,就是想問題、辦事情、做工作要牢靠實在,務求實效,不圖虛名,力戒浮躁。真正做到這一點,離不開三個基本的因素:深入實際,依靠群眾,多辦實事。這就要求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切實端正工作指導思想,改進領導作風,下決心精簡文件、精簡會議、精簡一切不必要的應酬,騰出時間、集中精力,真正扎下去、沉下去,深入基層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誠心誠意為群眾謀利益。要把解放思想與實事求是統一起來,把高漲的工作熱情與嚴格的科學態度結合起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當務之急和切實之需,避免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要耐得住寂寞,持之以恒地做艱苦、細致的工作,不亂提新口號,不瞎出新點子,更不說大話、空話、套話,真抓實干,埋頭苦干,通過長期不懈、腳踏實地的努力,扎實、具體地做好每一件事,解決好每一個問題,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地抓好工作落實。這樣的扎扎實實才是靠得住的,這樣去抓落實才能有可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