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三屆十次全委會,以民主法治為主題,認真總結我市民主法治的創新實踐,并上升為制度化、規范化的體制機制,這對于更好地落實“民生10條”、“共富12條”,保持重慶改革發展的強勁勢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民主法治15條”和市委書記薄熙來的重要講話,深刻領會全委會精神,對于做好人大工作,保障和促進重慶科學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市委書記薄熙來指出,我們黨自成立以來,民主法治就是一面思想、理論的旗幟;民主是一種巨大的政治力量;重慶這些年能取得一些成果,民主法治是重要的動力和保障。作為具有光榮歷史傳統的重慶,早在新中國建立初期,鄧小平主政西南時,就通過人民民主的方式和路徑,進行了這方面的生動實踐和探索,展示了民主的優勢和特點。在重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高揚民主法治的旗幟,既是責任,更是使命。
各界代表會議,即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是解放初期人民參政的一種形式。其代表由推選、邀請、商定及選舉等方式產生。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它先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傳達政策、聯系群眾的協議機關,后曾代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在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休會期間,設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實行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決議,以及負責籌備下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新中國建立后,鄧小平十分重視民主政治建設,通過民主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發揮民主政治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1949年11月12日,鄧小平在一份電報中說:“我們最近與川東各負責同志研究重慶市及川東工作時,認為市和縣的各界代表會議以早開為好。我們一進入城市就有許多困難問題擺在面前,如貨幣問題、物價問題、工資問題等等,在鄉村首先就有很大的借糧問題和貨幣問題、治安問題等等。迅速召開代表會議來解決這些問題,不但比在黨內解決好,而且也比座談會的方式好。”
在鄧小平的重視關懷下,1950年1月23日下午至29日上午,重慶市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召開,會期6天。會議聽取了劉伯承所作的關于《為建設人民的生產的重慶而斗爭》的施政方針報告。報告分析了面臨的困難,提出了支援人民解放戰爭、繼續肅清特務匪徒、恢復生產、發展人民的文化教育事業等任務。會議審議和通過了劉伯承《為建設人民的生產的重慶而斗爭》的決議。
鄧小平作了關于《團結起來,戰勝困難》的重要講話,指出了面臨的各種困難,分析了產生困難的原因,強調了民主對于凝聚人心、克服困難的重要作用。鄧小平號召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和其他愛國分子“四個朋友”團結一致,共同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個敵人”。“四個朋友”團結好了,任何敵人都是可以打倒的,任何困難都是可以克服的。團結的最好形式,就是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代表大會,重慶市第一次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解決了不少的問題,就是一個顯明的例子。
鄧小平十分重視加強民主法治,重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重視發揮人大、政協的作用。鄧小平指出:“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黨的優勢不僅在于政權中的適當數量,主要在于群眾的擁護”、“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要開好。開好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很有益處”、“群眾有氣要出,我們的辦法就是使群眾有出氣的地方,有說話的地方,有申訴的地方”、“要讓群眾能經常表達自己的意見,在人民代表大會上……或者在各種場合,使他們有意見就能提,有氣就能出”,“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貫徹落實市委三屆十次全委會精神,要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能作用,通過加強民主法治,推進重慶科學發展。
一是要開好人代會。當下,正值年末歲初之際,同時,也是區縣人大換屆的重要時期,貫徹落實市委三屆十次全委會精神,就是要開好人代會。通過人代會,弘揚民主法治精神,暢通人民群眾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提出好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選出本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加強基層政權建設,調動人民群眾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長治久安。
二是要依法履行好人大職責。加強立法、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選舉和任免等工作,健全完善推進民主法治的體制機制,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確保行政權和司法權得到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維護。
三是要重視發揮好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的地域和行業優勢,與人民群眾有著天然的聯系。要以“代表行動”作為平臺和載體,創新代表在閉會期間履職的方式,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加強人大信訪工作,組織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廣泛集中民智,用民主的方法,化解發展中的矛盾,上下一心,心無旁騖,努力建設一個充滿活力、規范有序、公平正義的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