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有關部門直面問題、坦承責任,是今年兩會給人的一個突出感受。全國人大代表張志勇等人進而提出,在教育、醫療等各領域建立并完善行政問責制度,讓責任政府的步伐在今后邁得更加堅實有力。
近年來,各級政府都把責任政府建設作為題中應有之義。今年兩會,無論政府工作報告中不諱言缺點和不足,還是政府官員坦誠面對代表委員的不滿和質疑,都凸顯了責任政府建設前進的腳步。
問責制度是建設責任政府的重要實現形式。目前實行的行政問責制簡而言之就是,如果政府和干部在所管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由于故意或者過失,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要對其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當前,我國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各項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階段,強化政府責任是改革成功的條件,而問責則是把責任落到實處的一個重要保障。
問責制的功效在中央和地方改革都有經驗證明。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針對社會關注的房地產市場調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負直接責任。加上其他措施,一年來,房價上漲形勢得到有效控制。山東省政府實施教育問責制,對不落實素質教育規定、違反辦學規范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嚴格監督和嚴厲問責,推動各級政府落實教育責任。問責機制就像一面高懸的明鏡,推動各級政府明晰責任,把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改、房地產調控、社會管理、食品安全等,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凸顯了政府對社會民生高度負責的執政理念。會后,就需要政府部門以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問責機制要落在實處,關鍵是對不履行職責、群眾不滿意的干部實行責任追究。除內部監督外,還需要引入更多的社會監督力量。除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政府內部專門問責機構的問責外,還要大力推動來自社會、媒體和公眾對政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