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民對改革有更多獲得感,“辦事不求人”無疑是題中之義。這是普通人期盼的愿景,是法治中國最為生動的情形之一。從改革的角度來看,“辦事”既是人與事打交道,也是人與人打交道,前者關系制度優化,后者考驗政治倫理。中辦、國辦印發有關《意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就是要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用制度管住權力“任性”,以規則重塑權力運行,以責任校準權力觀念。
今天起,我們將連續推出三篇本報評論部文章,與您一起探討改革中的人與事、權與法、公與私,一起瞻望“辦事不求人”的新時代。
破解“辦事難”,必須管住管好權力,讓其規范運行。權力清單的出臺,讓“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有了更堅實的制度依托
有這樣一個相聲,至今仍讓人記憶深刻。演員老馬在外地表演,向飯店服務員提出“晚上有演出,能不能提前半個小時吃飯”,服務員答應為他煮碗面,但得“填個表”。表填完后,經過層層審批,結果四天過去了。老馬乘火車回京的時候,飯店經理居然趕來——“那碗面條批下來啦!”
四天才批下一碗面,這樣荒誕的故事,過去有,今天也并未完全消失。今年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陳義龍講述了他的親身經歷,引發共鳴。他所在企業的一些新技術產品需要審批,可“一項審批時限20天,拖到第十九天才通知,缺某某材料辦不了!”“權力任性,小鬼難纏,辦事太難。”老百姓的調侃,道出了問題的所在。
應該說,這些年來,尤其是經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洗禮,以及政府簡政放權的自我革命,“公章長征”的事情有所減少,臉好看了,門好進了,話也好聽了。但在不少地方,群眾仍然面臨“中梗阻”的問題,“最后一公里”現象也依然存在。癥結到底出在哪里?
從權力運行本身反思,群眾辦事難,與制度不完善、問責機制不健全、一些干部手中自由裁量權過大不無關系。在不少地方,由于沒有明確而細致的權力清單和程序規定,一些工作人員想怎么辦就怎么辦,甚至故意刁難、拖延。有的則想著拿好處、吃“回扣”,明里暗里拿權力變現。正常渠道沒法辦,老百姓只好考慮托關系,找熟人,塞點“辛苦費”,送點土特產。“敲門敲斷手,蓋章跑斷腿,電話永遠沒人接,等終于見到領導了,吃飯唱歌帶洗腳,領導一摸紅包薄,結果事兒又黃了。”網上流傳的這個段子,生動地刻畫了群眾辦事求人的無奈心理。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破解“辦事難”,必須管住管好權力,讓其規范化運行。最近,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哪些權力是要保留的,各項行政職權的行使主體是誰,都有哪些運行流程,權力清單都要作具體而微的規定,并向老百姓公布。《意見》還要求強化權力監督和問責,不按權力清單履行職責的單位和人員,將被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通過這些制度設計,行政權力將納入法治的軌道。權力清單的出臺,讓“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有了更堅實的制度依托,“任性”的權力將被套上制度的“轡頭”。具體說,百姓找政府辦事,該找什么部門、該走什么程序、政府該怎么辦、多長時限內辦結,都由制度、清單規定得清清楚楚。政府工作人員不能刁難、拖延,否則百姓就可投訴,相關人員就會被問責,政府工作人員的自由裁量權被限制到最低。
“民者,國之根也”。解決老百姓“辦事難”的問題,是黨員干部應有的責任,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標。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促進辦事規范化、法治化,將開啟“辦事不求人”時代。可以說,每一份權力清單,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諾書,都是對法治中國這本巨著最具體的注解。
辦事不求人,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最鮮活、最生動的情形之一。用法治的陽光,清除灰色地帶,增強服務意識,才能讓“辦事難”成為歷史的塵埃。從這個角度而言,中辦、國辦出臺《意見》,用權力清單管住“任性”的權力,乃是人心所向、勢之必然。
當然,改革永無止境。推出權力清單,解決“辦事難”,僅僅是邁出“讓百姓辦事不求人”的第一步。怎樣提高辦事效率,如何提高便利程度,諸如這些問題,也是“讓百姓辦事不求人”必須邁過的坎。“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沿著法治軌道,發揮制度效力,管住權力“任性”,我們就能在每一個事項、每一個環節中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啃下“辦事難”這塊硬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