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本輪國企改革的重點,作為國企改革的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意味著把國有企業的“神秘”身份劃分為行政化和市場化,使國有企業剝離其特權身份,讓政府真正作為市場競爭的維護者,去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秩序,使國企真正參與到市場競爭中,實現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
接受記者采訪的相關人士認為,當前國有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向民營資本敞開大門。政府作為此輪改革的制定者和監督者,要拋開意識形態爭議,以結果為導向進行混改。國有企業必須以公平正義為出發點,用法律、制度來做保障,并且用事實在民營企業中重樹公信。
以政府的“手”促進體制機制創新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之一在于促進體制的轉換,這也是確保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湖南省國資委副主任張美誠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建立真正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和經營機制,才能有效地推動國有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張美誠說,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有序推進,主要途徑是推進產權多元化和資本證券化,成功的關鍵是創新體制機制,內在動力是構筑利益共同體,外部支撐是轉變國資監管方式,根本要求是規范有序推進。
張美誠認為,推動國有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革,可以加快推進國有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增強國有資本的流動性、優化社會資源的高效配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項安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才是此輪國有企業改革的攻堅,其中的關鍵是如何構建適應“管資本”要求的國有資產監管框架、監督體系和績效評價體系,核心是成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項安波認為,只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成立、試點和實質運行,才是此輪我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實質性階段的真正標志。
中聯重科(行情,問診)副總裁孫昌軍告訴本報記者,“要確立、完善企業的混合所有制體制,其中,創新是靈魂,規范是前提,民主是保障,開放是關鍵,這樣才能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中聯重科的混合所有制變革,不僅在于實現了股權混合多元的體制,更重要的是由此建立了科學的法人治理、激勵約束并重的運行體制,從而體現出體制、機制、治理三位一體的創新。”孫昌軍說。
讓市場的“手”推動混改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資本和各類非公資本融合,是深化國企改革的有效途徑。
經驗表明,資本市場具有比較完善的運行規則和剛性約束,在資本化運作過程中,各類資本可以按照市場化、透明化、規范化的要求實現整合。這對于保證混合所有制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五糧液(行情,問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橋曾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4“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國”經濟峰會上表示,混合所有制旨在發揮不同所有制的特長,優勢互補,發展雙贏。
“無論個體、私營、外資,甚至產業投資基金,都可以作為混合所有制的合作對象。企業當然更喜歡有市場、有技術、有上下游的戰略合作伙伴。只有存在長期利益交集,合作才更可持續。”唐橋說道。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民企和民營資本對于混改至今仍抱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對待。
一位民企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民企不愿意參與國企重組的擔憂是有很多的,主要是因為存在一些機制上的障礙。這些障礙增加了民資投資國企的風險,從而導致民資在對待國有資本重組問題上更多采取了觀望的態度,所以在作出投資決策時十分謹慎。”
在談到有哪些擔憂時,這位負責人向本報記者坦言,“大家擔心入股國企以后沒有話語權,在企業重大決策中被控制,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民資如果無法參與企業經營,對參股國企不會表現出很大的興趣。”
這位負責人還舉例,比如,首先要對國企中存在的債務、冗員、歷史包袱等問題,通常要求予以事前解決,以避免會對企業未來經營造成影響。其次,民資在投資國企的時候,往往要求獲得企業的控制權,這也是多數民資入股國企的基本態度。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認為,要真正使混合所有制在實踐中得到較大的發展,在非國有投資者持股比例方面應該采取更加開明的政策,“對于很多國企而言,小型企業沒必要搞混合所有制,能全部出售的就整體出售。對于中型的、競爭性的企業完全可以出讓控股權。”
張文魁說,“我們的調查發現,當非國有股比例高于40%的時候,實行混合所有制后公司業績比實行混合所有制之前有明顯的提升。搞混合所有制是不是真正要激活國企,提高效率?如果是的話,至少讓非國有投資者持有較大比例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