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關鍵是要解決好幾個重要問題,其中就包括通過完善頂層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強化國家所有權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促進國有資本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通過構建有效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實現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通過優化股權結構,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
完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
現行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是2003年形成的。客觀地講,這個體制的建立對于解決過去長期存在的國有資產多頭管理而又無人負責的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它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沒有形成與國有資本功能定位相適應的國有資本布局優化調整的體制機制。二是對企業實行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且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結合,導致企業活力不足,難以適應國內外市場形勢快速變化對企業快速決策的需求。
解決以上兩個問題,一個思路是加強國資政策制定的客觀獨立性。比如可以考慮設立一個由國務院領導掛帥的、由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參加的委員會,負責制定國家出資政策,包括國有資本布局調整和國有資本收益分配等,而國資委則負責政策的具體執行。這樣做既有利于從國民經濟全局的、更加宏觀的角度考慮國有資產的功能定位、布局調整、投資方向和收益分配;也有利于增強國有資本政策的權威性,從而有利于切實得到貫徹落實;還有利于破除部門自我改革的困境,幫助國資部門剝離不合理的管理職能,推動國資管理部門改革監管方式。
構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
過去,國有資本發揮作用的方式,主要是投資興辦企業,并直接經營管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其弊端和局限性越來越顯示出來。今后,除極少數涉及國防安全等特殊領域需要國有資本以直接投資設廠、直接經營管理的方式發揮作用外,絕大多數領域,包括完全競爭領域和帶有部分公益性、政策性功能的領域,都可以通過資本投入運作的方式,更好地實現國有資本的功能作用。
要實現從管資產向管資本的轉變,促進國有資本布局的動態優化和調整,需要搭建國有資本投資和運營的平臺,即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關于如何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及設立之后如何運營,目前存在爭議。筆者認為,比較好的做法是通過試點找出適合當前管理體制和市場環境的合理模式。試點當中應重點關注三個問題。一是投資運營公司對實業企業的持股方式。分散持股有利于防范對實業企業的行政干預,但增加了實業企業出現內部人控制的風險;集中持股有利于落實企業出資人責任和發揮投資運營公司的專業化優勢,但增加了不當干預的風險。二是投資運營公司的治理機制。投資運營公司應該成為市場化的資本運營主體,既要防止政府干預過多導致企業失去活力,又要防止出資人職責不落實出現內部人控制的風險。三是資產重組與企業改革。應當結合投資運營公司的設立,在取消殼公司、處理存續資產、管理關聯交易等方面探索和積累經驗。
推動股權多元化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國有企業多年來難以建立真正有效的現代企業制度,一個重要根源就是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因此改革應當把推動股權的多元化作為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舉措。
推進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重點是要推進集團母公司的改革。目前中央和地方層面都還有不少集團母公司仍未完成公司制改革,例如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112家中央企業中就有75家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盡快完成集團母公司的公司制改革應成為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改革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比如,有些具備條件的集團母公司可以直接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些集團母公司可以改造成為股權多元化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有些殼公司性質的集團母公司可以注銷。
在積極調整和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的基礎上,要根據國有資本不同的功能定位,逐步調整企業的國有股權比例。對需要國有資本發揮政策性功能的領域,如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大民生、戰略性產業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資本可以保持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其他控制形式;其他領域,主要是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要積極引入社會投資機構,根據市場競爭和發展情況,實行國有股權不同的持股比例,并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提升國有資本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