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17日下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根據《指導意見》提出的改革目標要求,密切結合實際,制訂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計劃,明確階段性目標成效、時間節點、具體措施等,增強工作的統籌性、前瞻性、有序性,確保改革政策措施的逐項落地、改革目標的如期實現。
通知指出,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和領導班子要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抓好工作部署、方案制訂、統籌協調、督辦督查,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又要善于找到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做到統籌協調、蹄疾步穩,正確處理推進改革和堅持法治的關系,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正確處理搞好頂層設計和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的關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力度,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抓緊研究制訂本單位深化改革的實施方案,各地國資委抓緊研究制訂本地區深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實施意見,使《指導意見》在本單位本地區得到具體貫徹落實。對已有的改革方案、政策措施,要對照《指導意見》精神梳理,凡與《指導意見》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時修訂,確保與中央精神保持一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分工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把責任落在實處。國務院國資委將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推進的指導督促檢查機制,根據實際對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指導督促檢查。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要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的督導,全程跟蹤督導改革工作的進展。要認真做好指導把關提醒工作,準確把握改革方向,及時掌握本單位本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特別是涉及國有企業改革方向、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重大問題,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改革沿著正確軌道前進。要及時開展改革實施效果的評估,確保改革質量和效果。